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fā)布第二批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本次共發(fā)布7起案例,“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檢察院訴麻城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不履行燃氣工程安全監(jiān)管職責公益訴訟案”上榜。
麻城法院
2019年6月,湖北省某公司將麻城市某小區(qū)的456套商品房燃氣安裝工程委托給該市天然氣發(fā)展有限公司施工。該燃氣工程未報批報建即開工建設、未竣工驗收報備即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麻城市人民檢察院認為,麻城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對上述未經報批擅自開工建設、未經竣工驗收備案即交付使用的違法行為存在怠于履行監(jiān)管職責情形,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麻城市人民檢察院對麻城市住建局立案調查,于2023年6月向該局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職責,對上述違法行為依法查處。該局逾期未回復履職情況。麻城市人民檢察院跟進調查發(fā)現,上述違法行為未得到依法處理,燃氣工程依然存在安全隱患,遂以麻城市住建局為被告,于同年10月向麻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該局對上述違法行為依法履行監(jiān)管職責。
麻城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麻城市住建局對轄區(qū)內燃氣工程建設負有監(jiān)管職責,但未對上述違法行為依法采取責令改正、重新組織驗收及罰款等監(jiān)管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遂公開當庭判令麻城市住建局對上述違法行為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監(jiān)管職責。該局表示服判息訴。
鑒于涉案違法現象具有普遍性,麻城市人民法院會同麻城市人民檢察院向麻城市住建局發(fā)出聯合建議并抄送麻城市委、市政府。麻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責成麻城市住建局成立整治專班并印發(fā)《關于加強燃氣工程設施建設管理的通知》,對全市31個已建成小區(qū)和6個在建小區(qū)的燃氣管網運行情況及燃氣工程報建審批、質量安全、施工資質開展專項整治,對易導致重特大事故的老舊管道帶病運行、高中壓管道被占壓等突出問題進行排查治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分析該案的典型意義時指出,法檢兩院在系統(tǒng)梳理燃氣工程建設領域監(jiān)管漏洞的基礎上制發(fā)《聯合建議書》,助推建立了燃氣工程質量監(jiān)管長效機制,充分發(fā)揮了兩院建議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維護燃氣工程領域公共利益的應有作用。
2025年1月9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獲悉,近年來,湖北法院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不斷強化府院聯動機制,將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作為新時期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途徑,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效果不斷增強。
2024年,湖北高院在全省部署開展了“行政審判質效提升年”活動。為加強行政爭議訴源治理,湖北三級法院不斷完善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定期對行政執(zhí)法中的普遍性、趨勢性問題提出司法預警和治理建議,通過以庭代訓、座談交流、制發(fā)行政審判白皮書、公布行政審判典型案例等方式,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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