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時政的小伙伴們,是否注意到十八大后落馬的一批省部級“大老虎”,已經排隊上過法庭了?蔣潔敏、劉鐵男、李崇禧……昔日“
如雷貫耳”的名字,如今命運如何?據(jù)公開報道統(tǒng)計,這些省部級官員中已有22人過堂,16人領刑。長安君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他們的平均刑期是——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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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位省部級貪官的法律結局,這么重要的信息,以為長安君會列張大表格給你看?錯!你只需要知道幾個“最”,就能抓住重點!
一、最“普遍”罪名:受賄罪
長安君統(tǒng)計,16位已領刑的省部級“大老虎”中,15位的判決書中都寫有“受賄罪”一項。
這15人包括:陜西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祝作利,湖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陽寶華,四川省政協(xié)原主席李崇禧,四川省文聯(lián)原主席郭永祥,中石油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蔣潔敏,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江蘇省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yè),湖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陳柏槐,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fā)科,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協(xié)原副主席李達球,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原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原部長王素毅。
16人中,唯一“與眾不同”的是湖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童名謙,其認定罪名是玩忽職守罪,與“衡陽賄選案”有直接關聯(lián)。
二、最“百搭”罪狀: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長安君發(fā)現(xiàn),法院判決書對16位省部級“大老虎”的犯罪事實描述中,使用得最多的語句是——“在XX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XX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獲取財政補貼、項目審批上提供幫助,為他人謀取利益”。除童名謙外,幾乎人人“中槍”。
比如,蔣潔敏的判決書堪稱16人罪狀的“經典版”。法院認定,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弄權-謀利-受賄-巨富-濫權,這是蔣潔敏個人的墮落之路,也是15位“大老虎”普遍的貪腐路徑圖。
三、最“驚悚”受賄金額:4856萬
16位“大老虎”中誰的胃口最大?胃口都不小。有13人的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涉案金額最多的王永春高達4856萬元。
王永春是哪位大領導?其實,他“亦官非官”,是中石油原副總經理。而胃口第二大的郭永祥緊追其后,這位四川省文聯(lián)原主席,涉案金額達4346萬余元。然后是李春城和劉鐵男,兩人涉案金額均超過3000萬元。他們的共同點是,要么出身石油系要么擔任“川官”,與周永康難脫干系。
16人中,除童名謙外,僅兩人涉案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分別是陳柏槐涉案283萬余元;陳安眾涉案810萬余元。
四、最“漫長”刑期:無期徒刑
長安君統(tǒng)計,16位省部級“大老虎”中,最長刑期是無期徒刑,“中獎”者是王素毅和劉鐵男。
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原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原部長王素毅是十八大后落馬、首個被異地審查起訴并獲刑的省部級官員。2014年5月,法院認定王素毅受賄1073萬余元,以犯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年12月,法院判處國家發(fā)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6人中,童名謙所領刑期最短,僅5年有期徒刑。其余15人均獲刑超過11年,占比超9成。四川省文聯(lián)原主席郭永祥、中石油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均獲刑20年,僅次于無期徒刑;處于“第三梯隊”的是湖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陳柏槐,獲刑17年。
五、最“受用”受賄渠道:通過妻兒情婦
長安君梳理發(fā)現(xiàn),通過妻兒親屬甚至是情婦受賄,是這16位“大老虎”中比較常見的貪腐通道。比如,國家發(fā)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湖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陽寶華、安徽省副省長倪發(fā)科均是帶動“全家腐”的“老手”。
比如,陽寶華被法院認定:其“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其妻曾壽濤、其子陽昀、其妻弟曾云龍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56萬余元”。倪發(fā)科被法院認定: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巨額財物。”
劉鐵男兒子更被媒體冠以“坑爹”之名。法院認定,劉鐵男97%的賄金通過兒子收受,金額達3400余萬元。長安君覺得,劉的墮落甭全怨兒子“坑爹”,腐敗是權力任性的表現(xiàn),“坑爹”不過是權力任性的副產品。假如劉自己行的正,這爹哪能“坑得著”?
六、最“有點擊率”受審法院:北京中院、廊坊中院
長安君統(tǒng)計到一個有價值的細節(jié):
16位已領刑的省部級“大老虎”中,其從起訴到受審,全部是異地管轄,避免“余威輻射”,正彰顯了法律公正性的逐步落實。
16人中,“點擊率”最高的法院分布在北京和河北,共有4人在此受審。以受賄罪起訴的王素毅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以玩忽職守罪起訴的童名謙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劉鐵男、祝作利均在廊坊中院受審,其被訴罪名均為受賄罪。
另外,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省部級官員中,郭有明、沈培平、姚木根、譚棲偉、冀文林、李東生等6人已經過堂受審,目前尚待宣判。
七、最“奇葩”作案工具:錄音筆
這支錄音筆屬于四川省政協(xié)原主席李崇禧。
長安君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法院對16位省部級“大老虎”的判決,除有期徒刑外,認定受賄罪的,一般會沒收個人財產。但李崇禧的“沒收物品清單”中有一樣奇葩物——錄音筆。李以受賄罪被南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涉案金額1109萬余元。但小小一支錄音筆為何會成作案工具?
李系周永康昔日“大秘”,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分析,錄音筆以作案工具出現(xiàn)在貪腐案中“比較少見”。錄音筆本身的價值不大,可能是錄音筆里的一些信息和材料被送給某些人后有價值,對方獲得這些內部信息會有很大回報。
八、最“主流”庭審態(tài)度:服從判決、不上訴
面對領刑命運,16位省部級“大老虎”分別作何反應?長安君發(fā)現(xiàn),他們的反應驚人地一致——絕大多數(shù)一審宣判時就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我深深感到對不起黨,對不起長期關心、支持我的各位朋友和同志,對不起關心、撫育我的廣大群眾。”這是李崇禧的庭審懺悔詞。高位跌落始覺悔。站在被告席上,祝作利、陳安眾、倪發(fā)科、劉鐵男等均發(fā)表“對不起黨、國家和人民”,有人更連用多個“對不起”致歉。另一方面,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司法公正性在加強,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量刑適當,讓“大老虎”心服口服,服判息訴。
八個“最”看完了,小伙伴們是不是對這16位省部級“大老虎”的命運一鍵掌握了呢?請記住下面這8個字:“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否則,還是8個字:“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與大家共勉。來源:"長安劍"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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